作者:新闻发布发布时间:2024-06-19 00:13
一、具体项目名称:广州东铁(大连-乌市中转站)需求变更项目
二、拟使用单一来源适用条件:
依据《江南官方网站采购管理办法》(制度编号DFWL-JY-ZY-024-4)第三章 第二十二条 (5)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,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,若添购资金总额超过原合同累计金额百分之十的(含)项目,无论金额增加多少,采购方案和采购结果一并按采购DOA授权表由对应采购决策授权单位的采购决策会议决定;变更/减少需求,需判定项目合同对应的采购结果是否通过会议决策。若未通过会议决策,需判定变更或减少后的金额(如为开口合同,金额按预计变化数量*调整后预计的单价进行计算)是否达到会议决策标准,若达到则需要上会,若项目之前已经完成会议决策,则变更或减少均无需再次上会,按当次变化金额对应权限进行审批。如使用此条款,应按合同补充协议签订的方式进行增补,协议到期时间与原合同一致。
三、公示期限:48小时
四、联系方式
采购项目联络人:李坤颖 电话:18676629727 邮箱:likunying@dfwlg.com
监督窗口联系人:吴慧娟 电话:15920402715 邮箱:dfwlcg@dfwlg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