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新闻发布发布时间:2022-04-26 17:57 浏览次数:次
单一来源依据:依据《江南官方网站采购管理办法》第三章-第十九条-(一) 6.依据原有合同内有续约条款的合同续约。原则上合同续约期不超过1年(含),直接续约次数不超过1次(含)。如续约续约期需大于1年的,需在采购方案中明确具体期限,并按采购方案授权完成审批。续约合同原则上不得超过原合同同种产品单价,如出现任何一款产品单价(不含税价格)上涨,应进行重新询价或招标或在发起采购结果审批时详细说明并按采购DOA权限进行逐级审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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